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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存智:将法治思维贯穿到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

2013-11-28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李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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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运用法治思维持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11月26日,国土资源部在广东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出这样的信息。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在会上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这些是国土资源管理改革的具体要求,也是推进全面改革的重点和关键,与其他各项改革目标息息相关。要将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制度贯穿于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

  胡存智强调,改革的落脚点是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政策研究,对看得准的,可以直接用立法推动改革;对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可以遵循一定程序实行重点突破,成熟后及时上升为法律;不能将随意性、权力自授看作改革创新。

  胡存智要求,下一步要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法治理念,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能力;二是推进重点立法,不断完善国土资源法规制度体系;三是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深入推进改革;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体制。

  尤其是针对《矿产资源法》的修改,胡存智透露,国土资源部在今年完善《矿产资源法修改草稿(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围绕核心问题进行重点突破。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全面开展以储量管控为核心,矿业权管理为基础,以调整矿产资源使用、补偿与收益分配关系和完善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规则为内容的核心制度研究,同步加快开展矿业权出让与转让登记等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二是适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研究论证核心问题,每个核心问题需要建立哪些具体制度,梳理拟建制度与现行制度的对应关系;三是结合实际,了解近年来地方矿产资源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为深入研究矿产资源法修改深层次制度设计问题提供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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