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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2009-11-04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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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由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牵头组织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在京召开。部规划司、咨询研究中心、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和全国12个省(区)的国土资源厅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围绕《办法》(征求意见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本次提出的《办法》设计内容全面、框架合理,较为成熟,希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能够尽快出台实施。同时,各省厅的与会代表结合实际工作,主要就《办法》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语言的规范性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进一步推进了《办法》的完善。

据介绍,《办法》(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规划编制、规划审查和报批、规划实施、规划修编及调整、法律责任、附则7章36条。它的提出是为了进一步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加大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力度。

目前,《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主页上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记者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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