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规划国务院领导十分关心,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把握机遇、迎接挑战,迅速行动、贯彻落实。”这是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6月13日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总结时讲的一番话。
汪民说,这次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对进一步做好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规划加以规范和解决,加强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编制出台新的矿产资源规划。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按照部对规划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以赴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汪民强调矿产资源总量调控的重点是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优势矿产。这次规划要进一步研究确定进行总量调控的矿种,并对规划期的开采总量规模提出要求,制定相应的指标和措施。省级规划在落实全国规划总量调控指标的基础上,根据矿山企业状况、开发利用情况和资源利用水平,做好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实现合理布局最直接的途径是科学设置矿业权。规划应当在区域上细化矿业权的设置。要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在总结首轮规划经验的基础上,解决规划偏于宏观、操作层面难以有效指导矿业权合理设置和布局问题,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综合考虑资源赋存、经济技术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尤其是环保、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意见,制定和完善不同矿种矿区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区别对待地提高不同地方的准入门槛,防止一矿多开、大矿小开,实现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规模化、集约化开采。
汪民指出,第二轮规划必须将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根据当地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和技术经济水平,合理制定煤炭等重要矿种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规划指标,提出政策导向和监督处罚措施,引导和促进矿山企业在采矿、选矿等环节上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级专项规划,国家级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原则上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特殊领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二轮规划的目标年为2010年,展望到2020年。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考虑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特点、地质勘查工作渐进性和管理工作需要,各地可根据实际,对重点矿种和重点矿区在规划期内进行多时段具体规划。
汪民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一要提高地位,强化作用。要明确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法制要求。将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纳入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二要合理继承,开拓创新。总结首轮规划抓编制、建体系、促实施的经验,充分利用已有研究成果,提高工作效率。三要深化研究,科学编制。各地要按照第二轮规划编制要求,做深做实规划重大专题研究,为制定规划目标和任务提供科学依据。四要加快进度,确保质量。各地要抓紧时间,加快步伐,集中力量,大力推进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加强和规范规划编制工作。五要做好协调,密切配合。要加强相互配合,及时协商和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供规划编制需要的储量、开发利用、矿业权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及时将管理的需求和需由规划解决的问题反馈到规划中来。
记者 吴 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