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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感谢郧文聚副主任的介绍。有问题的可以提问。
    (2012-08-02 12:28)

  •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郧文聚]三、支撑条件
    目前,我们已经具备的支撑条件是“四个有”:有标准、有方法、有平台、有队伍。
    一是标准,为确保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研究制定了农用地分等、定级,两个规程,目前已上升为国家标准,正式公告已经印发。为支撑下一步耕地质量年度评价工作的开展,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土地整治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规范》,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及整治后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今后,还将在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规程》。
    二是方法,我们组织实施了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耕地等级变化野外监测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重在探索和研究耕地质量等级监测的技术方法,依托该项目目前在全国选择15个县级单位开展监测,对基本农田建设引起的等级变化,以及土地复垦开发新增耕地和因各种因素减少耕地对区域耕地产能的影响进行监测评价,为实现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建设的全面监测评价奠定了科技基础。
    三是平台,经部批准,我们与中国农业大学联合组建了“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农用地质量因素与过程、农用地质量调查与监测、农用地多功能诊断与评价、农用地质量与产能提升、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管理。重点实验室要突出做好两方面的研究:一是根据长期监测数据,研究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的国家级参数变化情况,为下一轮全面更新奠定基础;二是研发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的先进技术装备和产品,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干预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队伍,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历时十年,培养、锻炼了一大批科技工作者,形成了一支强有力的技术队伍。这支队伍分布在全国各地,省市县各个层面都有,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今后要成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开展,就要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力量,培养业务骨干,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这支队伍将能够为以后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定期更新制度、年度评价与监测制度提供有力保障。美国有这么一支队伍大概是3万人,他主要是对耕地和草地的动态变化进行监测,实行了几十年,我们一定要补上。
    总之,经过多年的努力和积累,目前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政策体系已全面构建,科技装备与技术队伍已经基本到位,未来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方向已明确,我们要充分发挥好管理职能优势和技术手段优势,做到有政策可循、有标准可依、有装备可使、有队伍可用。我们有信心守好红线、建好红线、掌控变化、管好耕地!对于基本农田,一定能实现“划得准、调得开、建得好、管得住”的目标。
    粮食持续增产,不能仰望星空、寄粮于天,把希望寄托在“天帮忙”上;而要脚踏实地、寓粮于地,提升耕地保护、建设和利用水平,把力量集中在确保“地给力”上。(2012-08-02 12:27)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新闻通气会到此结束,感谢参与。
    (2012-08-02 12:26)

  • [新闻通气会现场]记者现场提问,嘉宾回答记者问题。
    (2012-08-02 12:26)

  •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郧文聚]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要求,在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中都有所体现,列为第一目标、第一任务,提升基本农田质量等级列为控制指标。
    刚才耕地保护司闫刚副司长全面介绍了《通知》的主要内容,土地利用司窦敬丽副司长重点介绍了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已取得的成果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土地整治中心是这一重大技术、管理行动的技术支撑单位,我主要就如何抓好落实,实现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建设好支撑条件等方面再做些简要介绍。
    一、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概括来讲就是“两个支撑”,一是支撑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监测评价,做好基础研究和技术服务,确保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支撑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制度设计及其执行情况评估,确保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具体工作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做好耕地质量等级定期更新的基础性研究、技术培训指导、成果核查、国家级汇总、上图入库等工作。二是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评价与监测的工作规范制定、技术方法研究、年度成果核查与汇总等工作。三是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进行实时、全面监测监管,及时做好土地变更,上图入库,实现统一命名,统一永久性保护标识,统一网格化监管。对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变化、质量等级变化、利用效率变化实施监测,定期通报监测情况,为持续管护、发挥效益提供科学依据。把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明确保护责任,确保“建成一块、保护一块”。
    (2012-08-02 12:19)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感谢窦敬丽副司长的介绍,下面,请土地整治中心郧文聚副主任介绍在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等方面的情况。(2012-08-02 10:51)

  •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窦敬丽]下面,我再简要介绍下一步工作安排。
    关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的下一步工作方案,部领导非常重视,目前我们也已经经过部长办公会的审议通过,主要确定的下一步工作总体目标是: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的耕地质量等级状况,掌握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动态变化情况,保持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数据的现势性,逐步建立土地数量、质量、权属统一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工作:
    一是定期开展耕地质量等级成果的全面更新。今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是6年或按照土地调查条例规定是10年,定期开展一次基于数量全面调查的系统性质量评价,即依据当时最新的土地调查成果,采用两项国标:《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对所有现状耕地的质量等级进行全面更新调查评价,建立县级、省级、国家级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并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建立耕地数量质量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二是每年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评价与监测。为及时全面掌握耕地质量等级变化,实现耕地质量等级动态更新,保持成果现势性,一方面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每年对耕地现状变化(占、毁、调、退、补),以及耕地质量建设,也就是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突变性因素引起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开展年度评价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全国农用地分等划分的标准耕作制度二级区,依托现有的标准样地,对区域渐变性因素引起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进行长期定位、定量监测,以全面掌握区域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趋势,为进行耕地质量预测预警及宏观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2012-08-02 10:46)

  •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窦敬丽]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刚才耕地司闫刚副司长介绍了《通知》的主要内容和将要采取的具体措施,我介绍的内容是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的有关情况,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是整个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大系统中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技术保障工程之一。我主要介绍两方面情况,一是前期开展的工作情况,二是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首先,介绍一下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前期全面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按照实现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的目标与要求,为切实加强耕地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1999年,国土资源部通过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工作,这也是继第一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摸清农用地数量和权属以后,对农用地质量进行的第一次全面调查。这项工作从统一技术方法、分省组织实施到全国汇总工作的完成,历时十年,全国共投入人力130多万,中央财政投入1.2亿多元,取得了报告、图件、数据库、数据表册、影像资料和标准样地实物等一系列丰富成果,也是第一次全面查清了我国耕地质量等级及其分布状况,实现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的统一可比。这也是国土资源领域完成的一项重大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科技创新工程,拓展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科技基础。这项成果2009年通过专家论证并正式对外发布,得到相关领域,特别是得到了一些院士们的高度评价;2011年在国家博物馆展出,得到多位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在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中我们应用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技术方法和成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长期以来,耕地质量管理一直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项薄弱的环节,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加强耕地质量管理有明确要求,但是在现实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主要原因是缺乏量化的耕地质量信息基础作支撑。当前,正是因为有了这项基于我们十年调查的家底性的基础成果,全面支撑了耕地保护水平的新的提升,耕地保护从此进入了数质并举的新阶段。一是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依据,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实施耕地差别化管理;二是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把规划期内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作为考核内容;三是依据耕地质量等级及耕地产能提升潜力的大小合理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明确整治方向,对土地整治前后耕地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四是严格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做到面积和产能的双平衡,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要按照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
    三是正在部署开展成果完善更新工作。从目前成果及其应用情况看,必须保持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的现势性和评价成果的精度,满足最严格的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2011年底,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耕地质量等级成果的完善更新工作,要求按照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新增耕地和整治耕地开展补充调查,补充、更新有关属性数据,重新计算并确定耕地质量等别,形成与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一致的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该项工作我们计划于2013年全面完成,届时将形成全国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本底数据,将更好地全面支撑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
    以上是介绍的前期工作情况。(2012-08-02 10:39)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感谢闫刚副司长的介绍,下面,请土地利用司副司长窦敬丽介绍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的有关情况。(2012-08-02 10:38)

  •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闫刚]第六部分,着重提出组织领导和共同责任的要求。
    一是强调落实共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耕地保护协会等方面的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是实行约束激励并重。坚持将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情况作为耕地保护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同时提出,通过“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等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开展耕地质量建设和管护。
    三是要求完善各项制度。要求各级国土资源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把握各项要求,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以制度管事,以制度定责,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确保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扎实推进。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相关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相关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研究观测基地建设以及科技人才和科研团队培养,加强相关标准规范研制和实施,健全标准体系,提高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科技支撑能力。
    以上是《通知》的主要内容。感谢各位新闻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2012-08-02 10:36)

  •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闫刚]第五部分,重点要求持续开展监测评价,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动态变化。
    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要求定期开展系统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定工作,建立与土地调查相配套的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对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及时开展评价,实现动态更新,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等级状况。
    二是建立耕地质量等级监测机制。要求综合运用相关技术方法和成果,科学分层抽样布点,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定位、定量监测。特别提出,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示范省和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为重点,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力争“十二五”期间建立全国监测网络体系。重点要求,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要充分利用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成果,加强对特色农产品原产地土壤保护和利用,加强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动态监测。
        (2012-08-02 10:30)

  •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闫刚]第四部分,主要要求推行“移土培肥”,做好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要求各地借鉴三峡库区“移土培肥工程”实践,以及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办法,明确责任、程序、监管要求,按照“谁占用、谁剥离”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开展建设占用优质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今后不仅建设项目要进行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城镇周边及各类园区,东北及中东部等优质土壤丰富地区集中连片占用耕地的,都要开展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占用基本农田必须进行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要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用地单位要将耕作层剥离和存放的资金列入工程概算,用地报批时要将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内容纳入补充耕地和土地复垦方案,作为用地审查的重要内容。(2012-08-02 10:29)

  •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闫刚]《通知》的第三部分,主要强调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把好补充耕地质量关。进一步要求,全面实行“先补后占”政策,积极探索“以补定占”机制,实现补充耕地与占用耕地数量和产能双平衡。着重要求各地合理提高耕地开垦费标准,加大补充耕地项目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统筹安排项目选址和布局,优化项目设计,严格工程实施和监管,严格项目验收特别是耕地质量等级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加强工程后期管护,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道路等基础设施完好,确保补充的耕地能够长期发挥作用。(2012-08-02 10:27)

  •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闫刚]《通知》的第二部分,着重强调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建设手段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一是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依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开展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着重要求做好规划编制、分解落实目标和任务、制定并落实年度建设计划,同时,对新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实行“三统一”管理,“三统一”就是统一命名、统一标识、统一网格化监管。 
    二是强调重点抓好重大工程、示范省和示范县建设。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创新实施方式,全面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着力建设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示范县建设。 
    三是要求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日常管护。重点强调建立日常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按照职责做好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维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等方面鼓励土地适度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长期可持续发挥效应。(2012-08-02 10:20)

  •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闫刚]《通知》的第一部分,主要是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对优质耕地的严格管控。着重要求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
    对于基本农田划定与管护,突出强调:及时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到实地,划定边界,设立标志,统一编号,落实到户,建立数据库,并完善和更新相关的技术成果。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对于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高等级耕地,实行双管齐下的措施。一方面,加强规划管控,依法依规审批用地。重点强调:切实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认真执行各项空间管制规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经批准确需调整的,要尽可能避让高等级耕地。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要现场踏勘、充分论证,通过方案比选,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另一方面,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重点强调:依据规划,鼓励和引导工业、城镇用地向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劣质农用地等区域发展,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和城市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要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充分采用节地技术,切实落实工程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08-02 10:18)

  •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闫刚]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部里前一段时间下发了《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我下面把起草文件的主要背景和文件主要内容给大家做一个汇报。
    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是优化利用土地资源、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有效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护高度重视。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今年3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再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明确要求“经整治后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一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近年来,中央领导也多次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做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视察国土资源部时明确要求我们“在做好数量管控的同时,加强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 
    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主要任务。多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在坚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得成效。但目前,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提升耕地持续增产保障能力的综合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管护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这么一个背景下,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水平,今年的6月29日,我部印发了《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也就是今年的108号文件。这个文件是我部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就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监测、管理提出加强工作的具体措施,共6个方面、16条。(2012-08-02 10:13)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较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相对不足。要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的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十分珍惜各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的有关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以建设促保护,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并建设好耕地红线的原则,近年来,各地综合采取行政、工程、技术等措施,在稳定耕地数量的同时,注重质量管护和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国粮食连年增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近,国土资源部又专门下发了《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就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和明确规定,这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今天的新闻通气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出席今天通气会的有,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闫刚副司长,土地利用司窦敬丽副司长,土地整治中心郧文聚副主任。
    下面,首先请闫刚副司长介绍《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2-08-02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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