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会议现场
2010年3月23日,武汉督察局组织召开局务会议,传达部百名机关干部集中下基层调研活动汇报会精神,进一步学习部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会议认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事关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办发〔2010〕4号文件,提出了11条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4号文件要求,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明确了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中的工作职责。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
会议研究提出: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办发〔2010〕4号和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精神,以及部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部工作安排,抓紧制定我局参与房地产用地监管相关督察的工作计划,要将两个文件精神和视频会议精神贯彻、体现到工作计划中,加以有效落实。二是要按照视频会议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到部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当中,监督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发布和实施,加大对房地产用地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的督察力度。三是把房地产用地供应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到武汉督察局2010年新开工项目专项督察中来,进一步充实、完善、提升专项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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