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 > 直播 > 2012 > 深化联创齐争,服务找矿突破暨全国地质资料工作60周年座谈会 > 背景资料

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加快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

2012-08-03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丁全利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深入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服务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工作,切实为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做好服务。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网上监管,夯实服务基础。开展地质资料汇交网上排查和催交。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2012年10月底将2002年7月1日起应汇交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地质工作项目以及探矿权、采矿权项目形成的地质资料的形成单位、汇交人等信息录入监管平台。发现未按时汇交地质资料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安排的地质工作项目,工作期限5年以上且开展工作已满3年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将经审查过的阶段性成果,作为原始地质资料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等。

  二是加快推进整装勘查区和重点成矿区带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积极主动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服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2013年3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整装勘查区和重点成矿区带重要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等;积极主动开发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并加强其宣传推广;组织开展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地质钻孔资料信息服务。要将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纳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统一部署中,落实经费和人员,确保能按部有关要求完成工作;积极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涉密地质资料服务;加强调研和完善地质资料服务机制,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高效服务。

  三是加强服务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地质资料服务场所应主动公布地质资料服务监督电话并依法处理投诉;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地质资料服务投诉机制;部将对各省(区、市)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