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起,国土资源部在部署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中,专门安排实施了城市土地价格调查与监测项目。2001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明确提出:要抓紧建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城市地价动态变化的状况。之后,国务院以房地产市场调控为主的多项政策,均将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列为监控市场的重要抓手。
总体来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是为了适应土地市场发展,配合政府行政职能向宏观调控方向的转变,由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依据土地市场及宏观社会经济环境建设的基本形势组织开展的。这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城市土地价格调查为基础,建设全国性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开展城市地价宏观动态分析,持续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客观、科学的地价信息,向国家和各级政府提供市场调控的决策依据。
在国土资源部直接指导和统一部署下,至目前,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已经建立了国家、省、市三级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涵盖了全国105个主要城市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等重点地区。通过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国家和省级标准宗地共计17500余宗,覆盖的城市监测面积超过5万平方公里。同时,为了更快地跟踪市场变化,我们还对全国18个一线和热点城市开展了月度地价快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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