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 > 直播 > 2011 > 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发布会 > 背景资料

新闻出版总署令: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1-03-18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 50 号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29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柳斌杰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新闻出版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出版总署组织了第五批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废止161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