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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局清理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 共清理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56件,修改24件,废止14件

2010-01-11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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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传来消息,为了适应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和工作的需要,该局根据部署,对本级2009年以前颁布的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清理用地监管和审批程序、收费类文件56件,其中修改24件,停止执行和确认无效的14件,继续有效的18件。

据了解,该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总数在柳州市各行政机关中是最多的,共清理市政府和本局颁布的文件共56件,其中修改24件,占清理文件总数的42.9%;停止执行和确认无效的14件,占清理文件总数的25%;继续有效的18件。该局重点对用地监管类文件和审批程序、收费类文件进行清理、修改,以适应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形势,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其中,通过此次清理,柳州市收取了十年的个人使用城镇国有划拨土地租金,自2009年11月起退出历史舞台。

目前,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正按照“精、简、实用”的原则,对经公布列入修改目录的文件进行逐件修改。截至去年年底,已完成《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柳州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计价办法》、《柳州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暂行办法》等9个重要规范性文件的修改、上报市政府审核工作,其中有些文件作了较大幅度修改。(阳祖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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