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谢谢几位记者的提问和两位领导的回答。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11-07-20 11:01)
[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青锋司长]第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扎实深入、富有特色。一个是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国土资源部不仅是这次重视,是历年来高度重视。近年来先后进行了7次集中清理,每次都完成了清理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第二个是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成效比较突出,废止和宣布失效149件,这是很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后,还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后评估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与立法计划和发文计划高度衔接,有力促进了国土资源体系的形成,文件的管理是一个难点,也是今后工作的重点。第三是注重实效,系统推进了国土资源的工作,同时还查找出立法空白点,提出了完善立法和加强立法制度的具体建议。部署开展了清理后续行动,对后续行动作出了周密部署,进一步巩固了清理结果,努力实现清理结果应用最大化。
第三、实时清理和自动更新,这个机制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个机制用科学民主的原则来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进一步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了形象。
总之,这次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是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相信通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促使国土资源部制度建设上一个新台阶,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新的进展,谢谢大家!
(2011-07-20 10:53)
[发布会现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参考报、法制日报等媒体记者分别就文件中征用征收的修改、文件清理后续工作的开展、如何实时清理和进行更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问题进行提问,两位司长进行了详细回答。(2011-07-20 10:50)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谢谢青锋司长。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请提问的记者报一下自己的单位和希望哪位领导同志回答。
(2011-07-20 10:49)
[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青锋司长]我想谈两点,一个介绍一下国家的一些清理工作的背景和总体情况。
去年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一年,去年目标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时期立法工作的总目标。08年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修改了部分的法律,废止了部分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2010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也是全面展开,现在已经全部结束了,有关结果都出来了,今年1月份以国务院公告的形式把所有结果全部公布了。按照下位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的原则,根据法律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对规章进行清理,既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目标如期实现的必然要求。
为此2010年4月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2010年28号文件,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围绕确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对现行有效的全部规章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查找出存在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保证国家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和谐。为了贯彻这个通知,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了规章清理座谈会,国务院各部门都去了,专门部署各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国土资源部在这个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系统介绍了法规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经验。
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就是国发〔2010〕33号,再次要加强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个是体系的形成,一个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解决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按照通知28号文件的要求,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的31个省区市和国务院55个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规章12263部,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以后,结果明令废止和宣布失效1525件,占现行有效规章总数的12.4%,也就是说,100件里面有12件就废止或者无效。共修改了1449部,占现行有效规章总数的11.8%。废止和修改的加起来占到24%。这个数字在法制日报上已经对外公布了,这是总体的情况。(2011-07-20 10:35)
[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青锋司长]同志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能来参加今天的会议。这次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标志着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全面完成,这个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我感觉到非常高兴,刚才王司长详细介绍的情况,意义非常大,概括起来三点,第一是建设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大家平时不太注意这个,这个是形成体系、建设体系、完善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二个是立法工作的重要延伸,对提高立法质量意义重大。
第三个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因为有这么多的规章,这么多的规范性文件都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概括起来从体系上讲,从执法工作上讲,都有重大的意义。
(2011-07-20 10:29)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谢谢王守智司长。下面,请青锋司长介绍法规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2011-07-20 10:28)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一)在巩固法规清理成果方面
一是对此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需要修改但因时间紧迫暂予保留的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及时妥善进行处理。能够整合的予以整合,条件成熟可以上升为规章的及时上升为规章。
二是在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对规划管理、土地登记、用地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矿业权出让转让等重复性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归并。
三是设立《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报》,作为今后新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的法定载体。未经公开发布的,不得作为对当事人管理的依据。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编纂和汇编。完善国土资源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信息系统,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库。
(2011-07-20 10:23)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五是规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应用解释工作。建立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应用解释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机制。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应用解释实行法制工作机构统一归口管理,确保解释符合立法原意。要按问题分类进行解释,不再单独就个案进行解释。自2011年起,国土资源部法律法规规章应用解释文件统一编号为国土资法释〔*〕*号。同时,将进一步增强解释的主动性,积极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法律法规规章应用问题。要建立每年定期向相关部门、内设机构、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管理相对人、专家学者、社会中介机构等多渠道收集需要解释事项的机制,集中作出解释。原则上不再单独就个案进行解释。
六是全面启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抓好《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7号)的落实。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立法质量、存在问题等开展后评估。
以上就是我部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后续行动的情况。感谢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国土资源法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社会各界给予一如既往的监督与支持。谢谢各位!
(2011-07-20 10:23)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二)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实行计划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加强规范性文件考核和备案管理。
二是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国土资源领域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政策的预期效果、对公众的影响以及风险成本等,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逐步扩大评估范围。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依据,促进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我部拟在土地征收、矿业权许可两个领域选择2-3个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决策风险评估试点,形成研究报告,并起草出台《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意见》。
(2011-07-20 10:23)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6号),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合法性审查的材料、程序和要点等,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按规定在提请审议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法制工作机构要组织起草单位和专家共同研究论证。未经审查通过的,不得上会审议。
四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对已经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同一事项有多个规定的,要根据情况做出合并、衔接、替代、废止等处理决定,在发布规范性文件时同时发布处理决定。
(2011-07-20 10:23)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首先,法规清理是重要的立法活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正式形成,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形势下的法规清理已经超越了法规制定,成为一项更为重要的立法活动。建部以来,我部先后发布的49个部令中,就有4个部令是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这4个部令先后废止了10个原地质矿产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以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还有12个部令是修改已有的规章。规章的清理越来越成为一项常态性的立法工作。其次,法规清理是深化改革的重要手段。在历次法规清理工作中,我们都坚持以清理促改革,推动观念、职能和作风的转变。回顾近年来的发展历程,从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到贯彻行政许可法,从落实“非公经济36条”到实施物权法,从促进地质找矿战略行动到配合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法规清理都在这些推动社会进步的重大事件中发挥了特殊作用。第三,法规清理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如果法规“空白”没有及时立法,将损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法规“过期”没有及时废止,将损害行政机关的权威性;如果法规规定不明确或过于原则、自由裁量权过大,会成为腐败和权力寻租的条件,这些最终都将导致行政机关不能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我部始终将法规清理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法规清理,进一步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例如,在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矿产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办理矿产资源行政复议案件有关意见的通知》,对办理矿产资源行政复议案件作出统一规定,这是法规清理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为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1-07-20 10:18)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下一步,我部将重点做好法规清理后续工作,力争实现清理成果应用最大化。一手抓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后的遗留问题,巩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一手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实时清理、自动更新的新机制。(2011-07-20 10:17)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三是后续行动,转化成果。此次清理过程中,我们非常注重研究清理的制度化问题,期望以此为契机,在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方面有新的突破。清理工作结束后,我们拟定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行动方案》,起草出台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法律解释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32号),力争系统地解决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努力实现清理结果应用最大化。(2011-07-20 10:14)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二是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在此次清理过程中,我部创新性地提出了“实时清理、自动更新”的概念。我们理解,只有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贯穿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全过程中去,才能更加及时、更加自觉地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真正建立起法规清理的长效机制。我们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同时对已经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同一事项有多个规定的,要根据情况同步做出合并、衔接、替代、废止等处理决定,与新的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相关文件的处理决定。我部还建立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制定实施了后评估计划,保障我们更加主动地清理过时的规定、完善相关的制度。(2011-07-20 10:13)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部的法规清理工作已经趋于经常化、制度化,成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土资源法规清理长效机制初显成效,逐步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被动清理为主向主动清理与被动清理并重转变,从集中清理为主向定期清理与集中清理并重转变,从全面清理为主向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并重转变。我部法规清理工作之所以取得以上成绩,主要得益于我部对法规清理工作的高度重视,真正把法规清理作为推进国土资源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来抓。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2011-07-20 10:13)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二、我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几个特点
这次清理,是我部建部以来开展的第7次集中的法规清理。与以往历次清理相比,此次清理的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彻底清理、不留后帐。我部在确定清理范围时,除对国土资源部现行有效的规章进行清理外,还对国土资源部、原地矿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除对以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外,还对其他以部函、厅函、公告、通告等文件和以司局名义发布的文件等进行清理。特别是大量的法律法规适用解释的复函,绝大多数具有普适性,实际上是对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对法律法规具体适用问题的行政解释,我部将其认定为规范性文件,使清理工作更加彻底。此次清理中,还一揽子解决了1998年国土资源部成立以前原地矿部和原土地局的规范性文件效力问题,在清理结果的5号公告中,将继续适用的原地矿部、原土地局规范性文件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宣布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原地矿部、原土地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再适用。
(2011-07-20 10:09)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一、法规清理工作情况介绍
此次清理重点解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在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兼顾工作需要和政策连续性,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对于存在问题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分四种情况处理:一是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废止或者修改;二是调整对象已消失的,宣布失效;三是适用期已过,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的,宣布失效; 四是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废止或者修改。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部共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06件(其中规章54件,规范性文件852件),废止规章1件、修改规章6件,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52件、修改规范性文件24件。清理后,国土资源部现行有效的规章53件(含修改后的6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00件(含修改后的24件)。根据发布文种的特点和形式,分别以5部规章、1个通知、3个公告共9个文件发布此次清理结果。
(2011-07-20 10:09)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去年以来,我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清理工作完成后,要将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我部的清理结果已经通过规章、公告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式在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报陆续发布。在此基础上,今年以来我部还部署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行动计划,力求实现法规清理成果的最大化。这次新闻通气会,就是要系统地宣传、解读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并通报法规清理后续行动的有关情况。(2011-07-20 10:08)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发布及后续行动》新闻通气会。
最近,我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全国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实时清理、自动更新”机制。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决定召开今天的新闻通气会。
(2011-07-20 10:07)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出席今天新闻通气会的领导同志有: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青锋司长、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
下面,首先请王守智司长通报《国土资源部法规清理成果发布及后续行动》的有关情况。
(2011-07-20 10:06)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前来参加今天的新闻通气会。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0年以来,我部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清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了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还开展了法规清理的后续行动,促进了国土资源法律体系的形成,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国土资源管理制度。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通气会,主要是向大家通报国土资源部法规清理的成果及后续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2011-07-20 10:05)
时 间: 2011-07-20 10:00
地 点: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职工会议室
内 容: 2011年7月20日上午10点,国土资源部举行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发布及后续行动新闻通气会。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全程图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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