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副司长许大纯]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明确,针对性强。“以奖代补”主要考核矿山企业前三年度因“三率”高于规定标准而增加的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用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直接投资情况,注重对已做工作的投入与成效的考查,以绩论奖。“示范工程”重点支持具有规模效应、示范效果显著、可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绿色安全环保的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使用,着力提升资源效益,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二是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较大。专项奖励资金划分为四个类别,这四个类别是指“以奖代补”的,一类1000万元,二类800万元,三类500万元,四类200万元,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成效特别突出的,给予2000万元特殊奖励;示范工程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三是更加注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矿山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进一步提高“三率”的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不得用于职工个人奖励或工资、福利性支出;示范工程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