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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司陈小宁副司长介绍
天津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成果

2011-04-22      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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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总结探索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的工作模式,更好指导全国的工作。2009年至2010年,我部和天津市联合开展了"天津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包括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地温动态监测网建设和浅层地温能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等四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一是全面完成了天津市浅层地温能资源调查,查明了天津市浅层地温能分布特点和赋存条件,评价了资源量和开发利用潜力。计算出浅层地温能的可利用资源量为1748万亿千焦,冬季可供暖面积13.4亿平方米,夏季可制冷面积12.6亿平方米。每年浅层地温能可利用资源量全部开发可节约标准煤5974万吨,扣除开采的电能消耗,可节约标准煤4480万吨,减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等1.17亿吨,减少环境治理费用15.32亿元。这一成果打破了以往认为全国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潜力仅为6000万吨至8000万吨标准煤的结论!

    二是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完成了天津市浅层地温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划定了开发适宜区,分别圈定了适宜地下水、地埋管开发方式的地段,提出了合理的开发利用规模。

    三是实施了梅江会展中心等10个具有代表性的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示范工程。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提出了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为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依据。10个示范工程项目总供热\制冷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4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等10万吨。

    四是建立了由12个动态监测站、1个试验场和1个试验研究基地组成的浅层地温能动态监测网,制定了《地埋管地源热泵动态监测技术规程》。

    五是为实现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浅层地温能资源,全面系统地开展了政策研究工作,完成了《浅层地温能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政策研究》报告和《关于推进天津市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工作的建议》。

    天津试点工作成果,形成了可在全国推广的浅层地温能"资源调查模式"、"规划编制模式"、"动态监测模式"、"工程示范模式"和"工作监管模式"。

    天津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坚定了我部大力推进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的决心和信心。

    为启动更多城市调查评价工作,今年3月16日,我部在天津召开了天津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经验推广会。决定在全国推广天津试点工作中总结提出的"调查先行、规划跟进、工程示范、监测到位、政策保障"的工作方法;要求各地按照天津在决策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在协调层面部门联动、在实施层面产学研结合的成功做法,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进一步部署了今后几年全国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工作。

为启动更多城市调查评价工作,今年3月16日,我部在天津召开了天津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经验推广会。决定在全国推广天津试点工作中总结提出的"调查先行、规划跟进、工程示范、监测到位、政策保障"的工作方法;要求各地按照天津在决策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在协调层面部门联动、在实施层面产学研结合的成功做法,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进一步部署了今后几年全国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工作。

    我部计划利用3年左右时间,按天津模式,实行省部合作,联合开展全国省会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工作,查明各省会城市资源量,划分开发利用适宜区,制定开发利用规划,建立监测网。以此推动浅层地温能的开发利用,为发展低碳经济,减少碳排放做出贡献,为增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话语权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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