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浅层地温能的开发始于上世纪90年代,在前期的十几年内,虽然31个省(区、市)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定工作,但由于没有进行系统的调查评价,资源分布不清,地质条件适宜区不明,开发工作进展缓慢。
2008年,我部在全国启动了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试点工作,并于当年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的通知》,发布了《浅层地温能勘查技术规范》、成立了浅层地温能研究推广中心、举办培训班培训了大批调查评价人才,为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部在2009年制定的《国土资源系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工作方案》和2010年印发的《关于做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地质响应与对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又对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目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已作出详细的工作方案,个别省份已开始实施,天津等试点地区已完成调查评价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国应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单位(住宅小区、学校、工厂等)约3400个,建筑面积近1.4亿平方米。项目比较集中的地区有北京、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天津,80%集中在我国华北和东北南部地区。据估算,2010年浅层地温能的开发利用,使我国二氧化碳减排约2200万吨。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和地源热泵技术的逐步改善,浅层地温能必将成为我国重要的新型能源,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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