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督查通知,对全市100处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的整治任务实行挂牌督办。
重庆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地按照“政府负责,依法监督,限时整治,责任追究”原则,落实资金,采取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对威胁群众安全且规模巨大的地灾隐患,加快整治,消除隐患。对各区县重特大地灾隐患点的整治结果,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市国土房管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后予以摘牌、销号。
重庆市明确,凡是整治资金、措施和责任不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或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启动问责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本次挂牌督办百处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36个区县。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隐患点所在乡镇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为整治责任单位。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