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电发﹝201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今年4月22日是第41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平台。根据中央关于今年宣传工作有关要求,围绕我部职能,结合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重点工作,确定今年地球日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 倡导低碳生活”。旨在借助地球日活动平台提高公众对国土资源国情的认识,普及有关科学技术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减少碳排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
地球日前后,部将组织开展“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好点子网络征集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参与部有关活动,并围绕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各地地球日宣传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条件,策划开展一项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并要组织本地区地学类博物馆科研机构等科普场所开展开放日、主题宣传、互动实践、展览展示等系列活动。
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要围绕地球日主题做好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展览,一场科普报告会,一个青少年互动活动。
中国地质博物馆、李四光纪念馆、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做好开放日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国土资源科普报告、国土资源科普创作以及科研成果展示活动。
各项活动信息应提前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告,提高公众的关注和参与程度。
二、加强协作,丰富活动形式
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等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各级地质学会、土地学会、宝玉石协会等作用,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组委会以及企业,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三、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
地球日活动前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推出围绕地球日主题的系列宣传,以生动的形式宣传、报导世界地球日相关信息,使公众能够深入了解减少碳排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背后的国土资源知识以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方式途径,扩大社会影响力。
国土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要积极与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围绕地球日主题及重大活动策划制作专题节目。中国国土资源报社等要策划做好地球日特刊,并追踪报导系列重大活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要开设专栏,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宣传普及有关科技知识和国情国策,开展专家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等活动,汇总各地开展地球日活动最新动态,增强社会关注度和公众互动性。
四、加强组织协调和信息反馈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地球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制订预案,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地球日前后免费开放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组织工作,根据需要适当控制、疏导人流。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部直属有关单位,在4月10日前将活动备案表,5月10日前将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含图片)、产生的影响和效果总结,反馈给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就“三个一活动”及有关活动设想、开展情况以及有关多媒体成果,报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媛媛 010-66558410 66127247(传真)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阜内大街64号,100812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