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铁道部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水文地质变化对铁路的影响,积极做好铁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建设标准,督促勘察设计单位落实避让地质灾害地段,确实避让不开的地段要强化安全措施,保证铁路少受地质灾害影响。
三是强力抓好过程控制,各铁路局应加大营业铁路地质灾害检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全面治理灾害重点处所,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对在营业线两侧及安全保护区内乱耕、乱建、乱采、乱挖,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活动,坚决予以制止。
四是抓好雨季防汛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工作,备足防洪物资和料具,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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