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路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公路畅通和行车安全,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总结各地经验,制订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技术规定,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安全交通运输部要求,在公路设计、建设和养护运营等各个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定,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严格设计审批,切实把好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源头关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在公路设计中大力提倡“地质选线、环保选线”的新理念,通过合理选线,彻底避让重大地质灾害点,尽量避让一般地质灾害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对公路基础设施和行车安全的潜在威胁。严格要求各地加大工程地质勘察深度,采取合理可行的处置方案对灾害进行治理。如公路穿越滑坡体时,采用设置抗滑桩、挡墙等支撑设施,保证路基稳定性;公路穿越泥石流的路段,采取在路基上游设置拦挡坝,加大桥涵孔径、疏导下游排导渠道等措施;公路穿越易崩塌区域,采用清理危岩、设置主动拦石网等措施,有效防范或减轻了地质灾害破坏程度。
二、重视科技研究,有效提升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近年来,高度重视科学技术研究,充分发挥科技对防灾减灾工程的支撑保障作用。在公路工程标准规范中,明确提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指标要求。在建设管理中,对地形地质条件较差、工程建设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路段,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施工管理,加大技术指导力度,严格按照工序工法要求,先支户、后开挖,避免在施工过程中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在四川汶川灾后恢复重建中,交通运输部及时组织开展了地震灾区公路灾害技术调查与评估,组织修订了《公路桥梁抗震细则》,完善了抗震性能要求,提高了结构的抗震能力,有力知道了灾害公路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在干线公路灾害防治中,研究制订了《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作技术指南》,组建了技术专家组,对防治工作进行跟踪研究,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全国灾害防治工作的规划、设计、实施等工作。“十一五”期间,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数十项公路机制灾害相关课题研究,深入探索公路地质灾害形成机理、破坏形态,建立完善了灾害识别、评估和处置技术,大大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三、组织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提高公路防灾减灾能力
“十一五”以来,交通运输部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启动了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采取先试点后推开和典型示范工程的方式,在国省干线抵制灾害频发路段,增设和完善公路灾害防护设施,采用工程措施,对公路边坡、路基、桥梁的构造和排(防)水设施进行综合处治。截至2009年底,交通运输部已累计投入专项整治资金8亿元,带动地方投资13.46亿元,安排28个省(区、市)349个项目,处治灾害路段8228公里。通过实施专项工程,受灾路段的灾毁损失明显降低,公路的减灾能力、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如福建省2006年安排的政治路段,经受住了近年来的多次强台风、强降雨的考验,未发生一次公路阻断,塌方量由实施前2006年的6.9万立方米下降到2007年的600立方米,经济损失由2000余万元下降为63万元。湖南省实施灾害防治的7个项目在开工建设均是地质灾害严重、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路段。实施灾害防治工程后,权限灾害得到了根本性治理,路基边坡是保持稳定,没有发生一起因公路灾害引起的安全事故。湖北省将削坡土方合理用于公路沿线绿化,减少了废弃土方。共植树6000余株、竹子1500余颗、撒播树籽50余亩,地表固化60余亩,退耕换林20余亩,有效防止了公路沿线水土流失,同时避免了再次发生新的公路地质灾害。
四、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受灾公路安全畅通
交通运输部坚持将公路地质灾害防治与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总结规律,制订措施,着力构建公路地质灾害防治的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明确提出公路防灾养护标准和工作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路段设置警告标志,给司乘人员醒目提示,提高公路行车安全性。此外,每年汛期前交通运输部均下发专门通知,对年度防汛抗台工作进行统一安排、提前部署,并在汛期前组织专项督察,有效促进了各省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交通运输部每年安排2亿元公路灾毁抢修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各地灾毁公路抢修保通工作,并根据各地受灾情况,派出工作组帮助开展公路抗灾救灾工作。各地公路管理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在汛期前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查、排险和加固,认真落实救灾资金、物资、设备、车辆、人员等储备要求。灾情发生后,根据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指线、先通后畅的原则,在灾毁路段及时设置指标、警示等交通标志,合理安排绕行线路,帮助疏导交通,保障通行安全,全力以赴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五、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应急处置能力
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是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也是各级交通运输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对地质灾害的重要保障。通过深入总结和系统评估2008年初南方低温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和5.12汶川地震的抢险救灾工作,交通运输部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应急运行机制,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组建了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加强对全国高速公路和重要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建立了与国家气象局的合作机制,及时发布公路气象预警信息,使受灾地区在第一时间掌握恶劣气象和地质灾害动向,增强各地应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2009年,交通运输部共发布了360期公路气象预报和21期重大公路气象预警,编写路矿信息快报40期,发送路矿短信3万余条,确保了各项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展开。同时,交通运输部积极落实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力量体系有关工作,指导地方加快公路交通应急队伍建设,结合国家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不断推进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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