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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活动的通知 整规办函〔2009〕2号

2009-03-18      来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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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下发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顿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整顿规范工作人员付出了大量心血,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一些地方的整顿规范工作人员面对暴力抗法,冒着生命危险工作。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积极性,促进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一批整顿规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参与整顿规范工作的人员。入选名单由各省(区、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产生。各省(区、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表1;有关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表2。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5〕28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工作部署周密,开展及时迅速,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圆满完成整顿规范工作各项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2.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积极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基本建立。

3.对发现的各种矿产资源违规违法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无重大矿业权属纠纷;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依法推进,操作规范,基本完成了整合任务。

4.在整顿规范工作及“回头看”行动中,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手段有效,成绩显著,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为全面完成整顿规范工作各项任务作出了突出贡献。

5.在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保护治理矿山环境、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正常开发秩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整顿规范工作中,注重加强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和知识的学习。

2.在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从事或参与整顿规范工作中,认真落实国务院的要求,高度负责,积极行动,组织有力,依法行政,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圆满完成整顿规范工作各项任务。

3.在整顿规范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4.在整顿规范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管理,秉公执法,敢于碰硬,忠于职守,不畏强暴,在本职岗位上有建功立业表现。

5.参与整顿规范工作3年以上,或专职从事整顿规范工作2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三、推荐程序

各省(区、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后,将有关材料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由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后确定。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推荐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各省(区、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推荐中,要坚持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推荐。

(二)坚持群众路线,民主推荐。推荐先进集体,可采取单位自荐、逐级审查、综合评比、择优确定的方式进行;推荐先进个人,应采取群众推荐、领导审查、核实事迹、部际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的工作业绩和典型事迹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坚持群众认可的原则,确保具有典型性。

(四)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充实,事例具体,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五、时间安排

(一)2009年3月31日前,请各省(区、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成推荐,并将推荐表1式3份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2009年4月10日前,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各省(区、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推荐表进行初审,并送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会签确定。

(三)2009年4月底前,对推荐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六、组织领导

(一)部际联席会议成立推荐活动领导小组。部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任组长;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任副组长;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领导为成员。

(二)推荐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审核委员会。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任主任;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贾其海,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刘连和,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姚义川任副主任;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为成员。

(三)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推荐活动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申报、受理推荐、组织推荐和公布结果等。

(四)各省(区、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组织本省(区、市)推荐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推荐活动顺利进行。
 

联 系 人:尹仲年  史登峰

联系电话:010-66558896、66558987、66558893(传真)

电子邮箱:kczgb@mail.mlr.gov.cn

附表:1. 各省(区、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有关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4.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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