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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讲团:联系实际,务求实效

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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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我部门户网站对会议进行图文直播。图为中央宣讲团代表王玲发言。赵洪山 摄

中央宣讲团代表王玲:

国土资源部会同五部门共同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宣传动员全社会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实际行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深感责任很重,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高度重视,努力工作。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工作关系到学法、普法、遵法、执法,任务光荣。我们每一位宣讲团成员都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到宣讲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融会贯通。我们将重点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介绍必要的国土资源管理知识,力求深入浅出、融会贯通。宣传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帮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树立国土资源法制观念,特别是各级干部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全社会自觉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自觉性。

三是,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在宣讲中我们要尽可能联系地方工作实际,将中央的精神与各地实际工作相结合。要针对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备课和宣讲,把难点讲清,把实践中困扰广大干部群众的疑点讲透。要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勇于回答问题。要充分发挥“面对面”宣讲优势,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用事实说话、以典型为例,使广大干部群众坐得住、学得进、听得懂、记得牢。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我们深深认识到,宣讲工作是对我们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全面考察,也给我们提供了了解基层、联系群众、向社会学习、增长知识和才干的好机会。我们将珍惜这次机会,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在向他人宣讲的同时,加快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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