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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总督办通知要求以督察用地计划执行情况为重点 督促地方政府履行耕保目标责任职责

200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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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总督办通知要求以督察用地计划执行情况为重点 督促地方政府履行耕保目标责任职责

 

2007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后,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的要求,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国家土地督察局把督察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作为今年监督检查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职责的重点,抓紧抓好。

通知指出,监督检查省级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主要职责之一。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今年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督促省级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总量。

通知明确,2007年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已经下达,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督促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07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做好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杜绝超计划批地、用地,并将计划分解指标和执行情况作为今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严格控制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用地,切实控制工业用地,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等项目用地;三是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开展计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将计划执行纳入执法巡查,保证计划有效执行;四是加强土地利用监测和变更调查,及时、准确掌握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和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并按照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考核2007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严格把关,在全面掌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实地核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执行。

记者 李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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