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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局西安局筹备组组长 侯海生: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0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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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国家土地督察局西安局筹备组组长 侯海生

 

建立土地督察制度,符合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期,国家运用土地要素参与宏观调控,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如何有效地保障宏观调控手段的运用,保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应该说是应时而生。

有效的监督机制,是保障事物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建立土地督察制度,对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政府的土地管理和利用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土地管理。

建立土地督察制度,保证了耕地保护制度的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耕地保护的重大政策举措,也是最贴近目前地方实际情况的一项制度创新。如何确保这项制度有效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地督察制度能否有效运作。

能够参与首批地方土地督察局的筹建,十分光荣,责任巨大。土地督察机构代表国务院承担职责、行使职权。我们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能否在地方很好地贯彻落实。从事土地督察的工作人员,也代表着国家机关的形象。所以,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维护好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形象。

2007年,西安局将牢牢把握“一条主线、三个重点”的思路,结合西北地区和西安局的实际,在总体上把握好“两个结合”,即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机构筹建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学习调研先行,制度建设先行,边工作边筹备,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西安局土地督察工作。调查研究既是地方局的工作职责,也是工作方法。西北的地域辽阔,我们起步阶段的工作人员有限,要加强学习,注意观察,勤于思考。同时,积极开展业务研究交流,形成学习研究业务的风气。通过工作实践,促进督察业务能力的提高。

任务重,压力大,我们要主动勤勉。通过努力,我们一定会得到地方的积极配合,共同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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