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
我想问两个问题张新宝局长,第一个问题现在北京市正在对包括小产权房在内的土地违法问题进行查处,我觉得这是很好的事情,请问部里有没有制定这方面的规定。第二个问题是15号令实施快一个月了,这一个月中有多少人被问责。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
我先问答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这个问题过去媒体反映的比较多,每一次新闻采访,新闻发布会也提的比较多,国土资源部依照自己的管理职责,现在正在搞清理和调查,前不久部里通过清理、调查以后,给国务院领导写了个报告,具体下一步怎么来进一步的开展这一项工作,将来会出台一些什么政策,我想这个国务院领导批了以后,部里会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来做好工作的,目前的进展就到这一步。
第二个问题,请我们的郭宝平副局长来回答。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郭宝平]
这位记者提出的有多少人被问责,我理解是追究责任的意思,因为15号令有两种责任,一种是间接责任,就是领导责任,就问责制追究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这应该是领导责任或者叫间接责任,你不是直接责任人但追究你责任,这是问责。第二种情况你直接违法了,你是直接责任人,那就追究你的直接责任,所以15号令规定的责任追究是两种责任,你说的问责都包括了,是这意思吧。我要解答的关于间接责任人的追究,问责制的问题,15号令有一个规定,一年度内,意思它有一个时间界限,不是说今天发生几起违法案件,我就直接可以追究你的间接责任,它需要一个过程,一个时间段,原则上是以年度为标准的,当然不完全这样,不一定就是一个年度,但总体说来有一个时间的要求。
第二至于说直接责任这一块,就是必须发生在6月1号实施之后新的土地违法行为,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才可能追究,这样的话就像法院审判一样,它要有个过程,它追究责任是6月1号之后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个发现、立案等一整套程序,就目前我所掌握的情况,还没有这个方面的报告,至少我们部里头还没有查6月1号新发生的违法案件追究责任的,目前还没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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