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的推荐范围为省级绿色矿山中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区环境生态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区社区和谐化,满足《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要求,表现较为突出的独立矿山企业。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不超过本省省级绿色矿山名录总数一半的基础上,遴选推荐非油气类矿山数量不超过25个、油气类矿山数量不超过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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