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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全国发现并制止五起涉嫌违法填海行为

2020-08-27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鄂歆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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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第二季度违法用海用岛情况:二季度全国范围内未出现大规模违法填海现象,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行为5起,涉及海域面积约0.78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执法机关查处。
  5起涉嫌违法填海行为包括:辽宁省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7公顷,1处位于葫芦岛市,涉及海域面积约0.20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个人,1处位于大连市,涉及海域面积约0.17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个人;浙江省1处,位于温州市,涉及海域面积约0.29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温州市路源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2处,均位于宁德市,涉及海域面积分别为约0.05公顷、约0.07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霞浦县新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在有效遏制违法填海的基础上,自然资源部持续加强对非填海用海和无居民海岛监管。二季度全国范围内共发现并制止桥梁、施工便道、堤坝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29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1.19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3处,涉及无居民海岛3个,面积约1.09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据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自然资源部组建伊始,部党组就强调,对违法违规用海用岛行为要“零容忍”,监管要“严起来”,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措施都进行了深入研究,作出了明确部署。一是建立完善海域海岛监管体系。组建了以部机关、有关派出机构为主体,有关业务中心为技术支撑的海域海岛监管体系;明确了海域海岛各类监管事项;建立了卫星遥感、海上、岸基相互补充的监测体系,形成了综合监管能力。二是开展业务化的海域海岛监管工作。在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及执法部门的支持下,建立并完善海域海岛业务化监管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海用岛苗头倾向,坚决将违法用海用岛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对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部根据面积、离岸距离等进行分类,分别以月度、双月、季度为周期开展监管,目前已初步实现有效监管。主要得益于两方面因素:一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积极作为。近年来,沿海各地均出台了海岛保护管理相关政策措施,部分地区还通过地方立法强化海岛保护,建立了无居民海岛巡查机制,海岛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二是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各领域技术发展步伐不断提速,反映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卫星遥感覆盖能力大幅提升,无人机技术水平明显增强。积极推动将新的技术手段引入无居民海岛监管工作,为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不断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有效保障无居民海岛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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