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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公布 3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8家央企均通过考核

2015-07-28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刘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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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公布了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对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的公告。

  公告中,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94.6万吨,同比下降2.47%。其中,山东排放量最高,为178.04万吨;广东次之,为167.06万吨;西藏最低,为2.79万吨;海南和青海的排放量呈上升趋势。氨氮排放总量238.5万吨,同比下降2.9%。其中,广东排放量最高,为20.82万吨;山东次之,为15.5万吨;西藏最低,为0.34万吨;海南和青海的排放量呈上升趋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4.4万吨,同比下降3.4%。其中,山东排放量最高,为159.02万吨;内蒙古次之,为131.24万吨;西藏最低,为0.42万吨;海南、甘肃、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排放量呈上升趋势。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78万吨,同比下降6.7%。其中,山东排放量最高,为159.33万吨;河北次之,为151.24万吨;西藏、青海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排放量呈上升趋势。四项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0.1%、9.8%、12.9%和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氨氮接近完成,氮氧化物减排超过序时进度。

  公告显示,经考核,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原中电投、神华8家中央企业均实现年度减排目标,认定为通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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