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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新政将促我国中小城市合理用地

2014-06-20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张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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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区和中小城市、县城建设用地供给,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针对即将于9月1日实施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给出的政策利好,在6月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两头着手促节地新政落地,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中小城市用地不合理现象。

  中小城市是我国城市体系中优先支持、重点发展的层级,但长期以来中小城市在用地方面存在不合理现象,一方面,国家用地规划和计划指标在层层分解中存在截留,造成中小城市发展用地指标短缺,难以保证中小城市的合理用地需求;另一方面,相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小城市土地集约化水平普遍相对较低,利用更加粗放,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相对严重。

  如何解决中小城市用地不合理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结合节地新政的实施,要从两头抓起:一是控制特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三大城市群发展要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把大头控制住,留下给中小城市。”二是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中小城市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实践经验做法,主动破解用地不足问题,增加中小城市合理用地空间。

  这位负责人表示,除通过划定“三线”等硬约束倒逼节约集约用地外,在用地计划方面,从2014年起国土资源部将逐年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中西部地区的供地计划,有的要稳定,有的则要根据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适当增加。在用地结构上,将重点减少工业用地,保障生活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提高生态用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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