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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展开发区土地利用集中整治 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

2023-07-22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伏黎明 甘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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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推进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助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甘肃厅结合各开发区上报的自查情况,组织技术单位进行内业影像比对,形成全省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问题台账。在全面摸清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现状,区分问题产生原因,按照“一地一册”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做到分类指导、依法处置。

  一是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对批而未征土地抓紧组织实施征地,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对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前期开发力度,尽快形成供地条件;对因规划等原因暂时无法供地的,尽快落实规划建设条件。加大用地批复核减或撤销力度,减少存量土地基数。

  二是闲置土地处置。对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采用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置换土地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督促企业限期开发,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依法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坚决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其他原因造成的闲置,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消除影响土地利用的各种不利因素,促进项目开工建设。

  三是低效用地处置。通过提高投资强度、增加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等措施,依法依规盘活低效用地。对经营不善、企业搬迁、长期占而未用等原因形成的低效用地区别对待,依法收回或盘活利用;对违反协议达不到投资强度等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置,重新调剂使用。

  甘肃厅要求,各地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依法依规有效处置,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促进整治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开发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将纳入开发区所在市县统一评价,确保按时完成处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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