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 > 海洋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优化用海审批流程确保曹妃甸项目进程

2020-04-10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王 爽 姜慧婕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4月1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曹妃甸海域使用论证视频会议,5位专家评委对《曹妃甸公共卫生应急响应中心》等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质询和论证。在用海项目审批中,该厅针对曹妃甸新兴经济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集聚、防疫任务艰巨等问题,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质量,有力推进了企业复工复产。
  该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海域的优化开发区域,总建筑面积为4450平方米,包括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公共卫生培训中心、专业医疗医学隔离观察场所、办公楼和食堂等设施。该项目按照公共医疗基础设施行业标准设计,充分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界定、选址的科学合理性、与临港生活区的安全距离等因素。项目建设将采用太阳能绿色技术,建筑布局既保证公共应急服务效率,又强调建筑内部的自然通风与采光,可有效控制建筑内的交叉感染几率、降低运行成本。建成后,该项目将具备储备应急物质、承担公共卫生培训任务、专业医疗医学隔离观察三大功能。
  专家指出,该项目符合医疗设施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与《河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相关区域的主体功能和开发要求相适应,将提高曹妃甸区卫生医疗水平。
  据了解,曹妃甸地区的海域面积为927平方公里(含龙岛),占优化开发区域面积的59.6%;曹妃甸地区的海岸线长45公里,占优化开发区域海岸线总长的44.2%。《河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优化开发区域中将加快曹妃甸区海域发展。
  参与论证的专家评委分别来自国家海洋监测中心、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所、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