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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立“两权”联合出让制度 海砂采矿权、海域使用权不再分别招拍挂

2019-11-22      来源:中国海洋报     作者:李 鹏 杨晓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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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区海洋局联合印发《关于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证实施联合出让的通知》,建立广西海域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联合出让制度。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海砂开采秩序和行业管理。

  《通知》规定,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出让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遵循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兼顾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必须符合广西区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砂开采规划;符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求,与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各类保护区不重叠。必须属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或地方重大产业发展配套资源的矿产地。

  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的,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合并进行,“两权”不再单独出让;属于协议等其他方式出让的,可进行联合报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下发之前,根据《关于加强海砂管理的通知》《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两权”的出让均采取招拍挂市场化方式分别进行,其结果可能产生不同主体而导致实际难以操作。今年3月,广西区对钦州市三墩海域B矿区回填用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进行了联合出让试点,效果良好。参考钦州的成功经验,根据相关规定,广西区自然资源厅、区海洋局联合印发《通知》,实行“两权”联合出让,旨在消除可能出现的弊端,有效保护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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