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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宁陵县逻岗镇党委书记马超谈学习收获

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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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我部门户网站对会议进行图文直播。图为河南省宁陵县逻岗镇党委书记马超发言。赵洪山 摄

 

河南省宁陵县逻岗镇党委书记马超谈学习收获

一、增强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责任意识

说实话,过去由于对国土资源管理知识掌握得不够全面,在平时工作中,考虑最多的是建设和发展,没有真正认识到保护耕地的紧迫性,更不了解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严峻形势。特别是对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以及浪费土地将威胁国家粮食安全问题认识不够深刻,通过学习培训,对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更加明确了作为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的要求,等等。近年来,我们在耕地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对严重破坏耕地的粘土砖瓦窑厂全部实施了拆除。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和预警措施,充分发挥土地协管员“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力争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夯实保护耕地的群众基础,设牢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前沿阵地。

二、学到了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本领

“农村工作千条线,基层干部一根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都要靠基层干部去落实。当前,乡镇干部的日常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密切相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是确保基层干部有效履行职责的有利武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租代征”、未批先占等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2006年,我们经多方联系,争取到了一个农药生产项目,投资商看中了我们镇辖区内的县林场的一片林地,我便和林业部门协商,以租赁的方式同林业部门签订了合同。但没有想到县国土资源局说我们违法,改变了原有土地用途未依法办理的审批手续,当时我很不理解。通过参加学习培训,我明白了这样做已经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同时也认识到“以租代征”、未批先占是规避土地审批程序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弄清了非法批准占用耕地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在我深深体会到:农村经济不发展没有道理,保护好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才是硬道理;《土地管理法》不仅是保护土地的法律,也是保护我们基层干部不犯错误的法律。近期,我们借“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东风,已对“以租代征”、未批先占等违法用地认真进行了清理整改,在全镇形成了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三、拓宽了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要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资源配置与管理机制。我体会到,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是建设新农村重要的智力支撑。以前,建设用地紧张时,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无计可施,甚至产生了违法用地的冲动;现在,我们知道了节约集约用地,找出了一条通过村庄整治和建设标准厂房来解决项目用地的新路子。我镇现有自然村99个,村盘占地12211亩,而且沙荒面积达,中低产田居多,通过整治能够腾出大量集体建设用地。下一步,我们将有计划地做好村庄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新村规划、村庄整治、宅基地管理同全市正在开展的农村建设用地集中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依法严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走节约挖潜的路子,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充分发挥每一寸土地的最大效益,为经济发展拓展用地空间。

通过参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使我们基层干部的眼睛更亮了,头脑更灵了,加快发展的思路更宽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落实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保护和利用好资源,为发展乡镇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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