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在完善土地供应方式方面,《通知》提出,鼓励结合主导用途、产业政策、项目特点等因素,通过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兼容用地及混合产业用地出让时,按主导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在现有建设用地上增加兼容或混合的,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在合理设定使用年期方面,《通知》明确,鼓励根据主导用途产业类型特点,合理确定出让最高年限。因土地用途不同导致最高出让年限不一致的,兼容用地按照主导用途确定使用权出让年期,混合产业用地出让年期不得高于主导用途和辅助用途中最短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
在科学确定土地价格方面,《通知》提出,兼容用地及混合产业用地涉及多种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应按不同用途分别评估地价。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出让价格标底按不低于弹性年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
在正负面清单管理方面,《通知》明晰了用途转换规则,细化了允许、兼容、禁止布局的产业类型转换目录,要求分别制订用地兼容正负面清单、存量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产业类型转换目录、存量建筑功能转换正面清单、混合产业用地正负面清单。
在加强合同及履约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兼容用地和混合产业用地成交后,受让人(承租人)按程序与出让人(出租人)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与提出产业条件的主管部门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同时,要从严控制兼容用地和混合产业用地分割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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