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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自然资源局:“信用+柔性监管”让执法有力又有温度

2024-03-19      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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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筑牢执法为民宗旨,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信用管理与土地监管有机融合,创新打造“信用+柔性监管”的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让人民群众感受“有温度的执法”。 

  一是建立“信用+免罚”机制。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监管领域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于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土地政策不熟、因不经意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实行“两只三不”,即:只说服教育、只限期整改,不罚款、不强制、不扣信用分。执法人员通过开展“说理式”执法宣教,指导监管对象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复耕土地,一般不予行政处罚,既维护了土地执法的尊严,又让相关主体感受执法温度。 

  二是建立“信用+预警”机制。结合荣成市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土地监管领域一般违法失信积累关注机制,将规范用地纳入信用监管范围,综合运用信用告知、信用警示等手段,对监管对象在短期内反复出现的多次违法失信行为,发放《信用提示书》,及时提醒约谈;经提醒约谈仍无改观的,移入重点关注名单,向相关主体发出《信用警示书》,进行信用监管风险预警,制止和控制违法行为进一步发展,从而有效引导监管对象自觉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全面推行土地监管领域信用奖惩制度,对列入土地监管领域的“红名单”主体,在规划审批、用地政策方面予以倾斜,享受激励政策;对违法主体多次预警仍无改观的,处罚与扣分“双管齐下”,记入相关主体的信用档案,加大曝光力度,在项目招投标、企业融资等方面予以限制,实行联合惩戒,确保在全社会形成“守法者得实惠、违法者受严惩”的鲜明导向和舆论氛围。 

  四是建立“信用+普法”机制。常态化开展“信用+法治宣传进集市”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通过向群众讲解《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政策知识,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家赋予的土地权力和保护耕地的义务,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水平,从根源上解决群众不理解不配合土地整治工作的问题,提高社会公众对执法工作的信任度和认同感,为执法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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