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和完善土地资源要素配置,进一步加快企业建设项目落地投产,实现“交房即交证、拿地即开工”,近日,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全面开展“标准地”出让前区域评估工作,同步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构建完善的内涵性和外延性指标体系。2024年底前,张家界市高新区、慈利工业园、桑植工业园等有条件区域,要实现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40%按照“标准地”方式供应;2025年起,市高新区、县工业园等产业集聚区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应,并将“标准地”供应向混合产业项目推进和延伸。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共同推动“标准地”改革取得实效。要加强目标考核,实行节点管控、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等方式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建立和落实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开发利用等评估考核机制,表彰先进、通报落后,努力推进“标准地”改革落地。要鼓励改革创新,在“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及“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等领域开展改革创新,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极简审批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降低企业用地时间成本,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