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一个中心、两个到位、三管齐下、四位一体”作为总切入点,狠抓了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为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档升级夯实了法治基础。
一、“一个中心”,始终围绕自然资源中心任务来部署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确保实效性强、针对性高。普法宣传是手段,主要目的是服务于自然资源法治水平的整体提升,对此,将普法宣传工作与自然资源中心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普法宣传始终与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近年来,围绕自然资源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各类普法宣传工作规划、计划。“七五”普法规划制定的依据就是全县自然资源“十三五”规划。近期,正根据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科学谋划“八五”期间普法宣传工作的总体方针和任务目标;每年初,还依据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制定当年的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由于方向清晰、目标明确,杜绝了“摊大饼”式的盲目普法,切实增强了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为自然资源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 “两个到位”,将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考核相结合,确保普法宣传责任落实到位、监督考核到位。普法宣传工作只有规划、计划还不行,要落到实处,必须有强有力手段。对此,狠抓了“两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和“检查考核到位”,切实把工作责任压实、压紧,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是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局机关成立了“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在法规科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项日常工作开展,局法规科负责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各项具体落实,确保普法宣传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根据“谁主管谁普法”原则逐级落实了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基层所,做到千斤重担万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根据中央“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 要求,局机关在全县首批设立公职律师岗位,公职律师一设立,就把“以案普法”作为重点环节来抓,定期总结通报系统内外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活泼生动,有效增强了普法的生动性和可接受性。二是检查考核落实到位。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局机关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层层分解落实了任务目标,具体到每项活动的开展、投入的经费、取得的效果都有科学的评定方法。每季度定期公布普法宣传工作情况,年中进行一次小结,年底进行总考,对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局党组定期对普法宣传情况尤其是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还组织对效果进行综合评估。通过以上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三、“三管齐下”,区分不同受众群体采取与之贴近的普法宣传手段,增强普法宣传效果。一是对内部职工做到“以考促学”。局党组确定每周二下午3小时集中学习时间,通过“自然资源大讲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每年对新通过、新修订的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开设专题培训班,近年来对《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都组织进行了重点学习;对《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应用性较强的法律法规规章,还多次组织重复学习;每年都订购《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读本》、《自然管理人员工作手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选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手册》等工具书,发放到有关科室、基层所,便于工作中随时学习查阅;建立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轮训、考试制度,做到“以考促学”。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都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考试优秀率达不到98%以上的组织重学,确保学的扎实;对直接从事执法监察工作的人员每年都开展岗位培训与考试,通不过考试人员暂停当年度执法资格;干部学法考试成绩记录在案,并长期保留,作为晋升依据。二是对领导干部组织“集中讲法”。近年来,为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了解并掌握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科学决策,依法办事提供依据,在县委每年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上,常委们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编印专门的学习资料集中开展学习,必要时由自然资源局派出相关同志有针对性重点解读;利用县委“莲山大讲堂”平台,不定期为县乡干部开展自然资源知识培训;每年度都集中组织一次乡村干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针对近年来耕地保护、新增耕地核查、月度卫片执法检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切实增强了全县各级干部依法依规管用自然资源的意识和能力。三是为社会各界群众“送法上门”。在每年3.19矿法颁布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12.1测绘法颁布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都集中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全面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在较大小区和楼道、电梯门内设立布告牌,宣传自然资源知识,特别是依法依规用地、强化规划执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政策内容;开展“田长制”工作之前,组成5路宣讲团逐乡镇(街道)进行集中宣讲,送政策下乡、到户,直到为群众讲清讲透为止;省市开展耕地保护检查,每逢节假日都到集市设立宣传摊点,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通过送法到群众身边,增强了与群众的互动,既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又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切身问题,融洽了干群关系。
四、“四位一体”,发挥重点渠道和媒体作用,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力求法治宣传全方位和多角度。一是利用广场阵地开展普法。近年来,先后将全县5处休闲娱乐广场辟为重点宣传阵地,建设起长期自然资源宣传主题公园。全县5处广场共设立大型宣传版面26块,小型版面220余块。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定期对版面内容进行更换;与全县30多个行政村联合建设自然资源文化广场,让基层群众时时感受到浓厚的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我们在阵地建设方面的做法得到自然资源部肯定,去年将我县列为“全国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示范点”。二是利用重点路段开展普法。道路是一个地区的门面,对开展普法宣传至关重要。每年都组织在县域省道两侧粉刷自然资源宣传标语,重点路段则设立大型户外宣传牌;13处乡镇(街道)及管委驻地设立长期自然资源宣传版面;在市北、汪湖等交通要道路口设立大型宣传牌。三是利用公共媒体开展普法。每次开展集中宣传,电视是首选媒体,在有线电视台播放飞字宣传,在黄金时间段内滚动播出,形成集中宣传效应;成立了信息中心,建设了门户网站,还开辟了互动栏目,方便了与群众沟通交流;在县广播电台,开辟了“今日自然”栏目,重点宣传自然资源方面的新政策、新法规;通过“阳光政务”上线机会,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在《今日五莲》县报开辟专栏,每周一期,大篇幅刊登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等。四是利用自媒体开展普法。加大了自媒体宣传力度,设立了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内容。通过各类媒体搭建起立体宣传网络,实现宣传的集中覆盖,增强了宣传效果。
通过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等于抓住了自然资源工作的“牛鼻子”,真正实现了“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效果。五莲县多次被省厅表彰为“全省自然资源执法模范县”;我局先后被表彰为 “山东省自然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中期先进单位”、日照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连续五年被省文明委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被自然资源部表彰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等。 (何兆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