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机制。印发《关于促进六安开发区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通知》,开展开发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用地、用能、财政奖励等政策建立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激励机制,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对独立供地新建两层以上的工业项目,按建设楼层进行补贴。
建立产业用地“清单制”。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用地清单制”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提出管理要求及技术设计要点后形成拟出让地块“用地清单”,在土地成交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今年以来,产业用地“清单制”出让30宗,总面积2348 亩。
建立“一码管地”体系。出台《“一码管地”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唯一识别码的“一码管地”体系,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应用,推进各阶段调查作业协同衔接,构建地籍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码关联、一码管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