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湘潭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对整治内容、整治重点作了明确规定,并列出了时间表。耕地“非农化”方面,将重点整治非农建设项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及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行为。耕地“非粮化”方面,将重点整治占用耕地修建农村道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行为。另外,还将加强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恢复耕地等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整治。
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园区坚持分类整改处置的原则,属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典型问题的,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要求,逐宗做好整改处置工作;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或确实难以避让的,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调整补足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属存量问题的,既要坚定整改决心,又留有过渡期,明确整改时限,稳妥有序恢复。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将依托‘湖南田长’平台实行全过程管理。”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现场督导,推动问题整治,压实县市区、园区工作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市级月清“三地两矿”月调度重要内容,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年底还将按照县级验收、市级复核的方式,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在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移送执纪执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