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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标准地”改革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

2022-08-16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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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盯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改革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使改革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为完善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广西创新工业项目供地新模式,扎实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柳州是全区首个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以此为契机,广西集成推进“标准地+区域评估”“标准地+代办制”“标准地+承诺制”等多项改革,实现工业项目带标准出让、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在柳州国轩电池生产基地,多条生产线火力齐开,一组组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芯和动力电池包在这里完成生产,保障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供应。得益于“标准地”改革成效,企业实现了拿地即开工。
  工业项目“标准地”是指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产出强度、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基本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2019年,作为全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唯一城市,柳州针对项目建设时间长、流程多、办证难的问题,出台“拿地即开工”工作方案,并结合各园区的产业定位,明确12类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产出强度等标准,有效地提高了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大降低入园企业投资成本。2021年,柳州市工业标准地出让宗数由当年试点的3宗飙升至83宗,价款达7.7亿元。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成效,我区积极探索便捷惠民的“包办型”评估模式、公开公正的透明型招商模式、节约集约的约束型用地模式、创新高效的服务型审批模式、全程监管的闭环型管理模式,推动项目在最短时间内落地建设,促进土地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目前,全区已有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等4市实现“标准地”出让,累计出让178宗,涉及面积超过1万亩,实现土地出让价款21.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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