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2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行动方案》,大力推进今年“放管服”改革工作。
下放部分审批权限。落实部分原属于省政府权限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等审批事项授权或委托福州、厦门市政府实施。
探索提高“体外环节”效率。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专家论证环节由30天压缩至10天;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专家论证环节由30天压缩至10天。
推进智能化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海域海岛审批、填海验收、海域使用金减免、海域监测等全流程业务在一个系统中运行和管理。推进用地审批系统智能化建设,建设统一的省级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平台。
精简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合并矿业权审批登记流程,精简申请要件,将探矿权保留、注销等登记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合并“海域使用权预审”现场勘查及专家评审环节,取消“海域使用权审核审批”中的省级组织的勘测及专家评审环节;将“多测合一”实施范围扩展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规划与实施许可阶段。
优化不动产服务措施。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受理”,指导督促试点地区简化不动产继承手续。
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制定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政策、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措施、有效盘活低效工业用地的措施。
加大便民利民成果应用力度。实现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外网远程申报,推广应用地质成果报告,在“天地图福建”上常态化公开自然资源专题地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