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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六措并举”推进国土资源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2016-12-08      来源: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作者: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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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紧扣“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力度,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民主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州、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召开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和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及部分服务对象参加的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政风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通过梳理形成意见建议9条,市人民政府行评组就社会问卷调查和开座谈会征求到意见10条、建议向该局进行了反馈和评议,局党组通过召开班子会议,就自检自查、单位内部征求意见和行评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分析、汇总,将其中相同相近的合并后,形成梳理后的意见和建议11条,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局党组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通过抓落实,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得到了明显好转。 

  一是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对于没有条件看到上级政策文件和网络信息的农民群众,要把政策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好地球日、土地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广泛开展好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创造条件在州、市电视台以新闻的方式宣传国土资源工作动态。同时,强化信息查询工作,确保及时准确解答群众查询的问题,在局机关办公区和有条件的乡镇办好宣传专栏,新政策出台时,及时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结合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有矿乡镇举办“法律知识进矿区”培训活动,把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私挖及滥采和矿业权人依法采矿。在土地执法过程中,坚持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的观念,提高宣传效果。 

  二是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现有耕地保护。要针对部分耕地被建设项目占用的实际,抓好土地开发利用补充耕地工作,努力做到占补平衡。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拍卖活动,规范操作程序,减少事后争议。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进一步落实好有关政策,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运用好土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改革的成果,准确掌握政策理论,确保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推进为城市提供坚强的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对于无证私挖滥采煤炭资源和砂石资源的经营者,要严肃依法查处。对于少批多用或不批就用的农户,要依法依规处理,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长时间不启动建设项目或擅自改变所批土地用途的单位,要进行依法查处。继续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监控网络,加强动态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要严格考核,把耕地保护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大力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中底产田地改造项目,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开发、旧宅基地复垦和城增村减项目,补充建设用地占用的土地资源,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严格征地程序,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要加强征地补偿费管理,征地补偿费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和直接支付,确保征地补偿费足额到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各种保障机制,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及时跟踪项目用地报批,千方百计地确保项目用地,重点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省、州、市重点项目提供用地保障。要加大土地收储出让力度,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和规范招拍挂出让工作运作程序,继续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严格执行最低价标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开辟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的工作职责,强化市、乡、村三级国土资源管理责任,探索多部门齐心协力抓好执法监察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的工作程序,依法执行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和时限要求。建立集体研究案件、集体决定处理意见的工作机制,使执法监察人员在办案中提高素质。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巡查频率和查处力度。执法大队及国土资源所实行定期巡查工作机制,制止违法苗头件,狠刹偷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及不批就占、少批多占、批而未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歪风。要加大审核办证力度。在发证前,要到实地开展调查研究,符合开采要求的才能发证。加强与楚雄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联系,深入拟采矿实地开展调查研究,综合成员单位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出让方案。规范矿产资源市场。落实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完善矿业权评估、矿产储量评审机制,严格执行新设立矿业权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配合矿区整顿,抓大禁小,科学示范,稳步推进,做好矿区采矿权的出让工作。强化政策的学习研究,建立定期学习研究政策机制,确保能充分学好用好政策。 

  三是社会服务。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在核发《土地使用证》、《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和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等方面,要注意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把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楚雄市国土资源局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配套制度》,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方便群众,把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廉洁自律。重视利用本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化对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的良好形象。在核批建设项目用地和核发《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等方面,要建立必要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深化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权力观教育、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筑牢全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制度建设和落实,切实有效防止国土资源部门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完善惩防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为全系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国土资源业务工作的重要保障。继续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狠抓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国土资源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实施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的监督。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主的岗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岗位,从事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岗位等;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工作环节,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环节实施监督。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对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商品、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矿业权交易等方面进行规范。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和群众诉求”三位一体的电子政务网络监察。 

  五是制度建设。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本行业的管理政策调整和变化了的新情况、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细化内部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并重视检查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到位。进一步理清全局所承担的各类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 

  六是队伍建设。要教育干部职工树立好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履职水平。要教育机关干部多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多到项目实施现场了解情况,多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本部门的管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紧紧围绕市国土系统提出的“争创一流品牌,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机关”的目标,以争先创优既感教育活动为契机,整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问题。继续抓好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抓好科室负责人讲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加大对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工作要加强检查指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好人员管理,确保上级布置的工作落到实处。对一人一所的乡镇,要重视调整补充人员,切实解决人员外出无人值班办事的问题。以《工作巡视督查制度》为切入点,由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对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履职情况、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巡查,做到事前范防,事中检查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人员安全。 

  通过评议各个阶段的工作,局党组对所制定的整改措施,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转作风、创思路、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相结合,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会、专题辅导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精神,全局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克服了厌倦情绪,有效杜绝了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错误认识和做法,牢固树立起了“人人是形象、个个是对象、事事有影响”的参与意识,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自觉参与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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