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家住王寨乡尹庄村的杨关义与邻居杨锁因宅基的纠纷发生矛盾而不断上访,至1998期间先后经汝州市法院、平顶山中院、省高院均对此事做出法律判决,均认定杨锁建房占用村集体收回的空闲宅基地是经原临汝县城建局批准,且经村乡两级放线,杨锁建房行为的合法有效,杨关义与杨锁的出水出路的纠纷与杨锁违法占地没有利害关系。杨关义败诉后继续就宅基地问题到市国土局缠访,市国土局历任领导均亲自到现场协调解决,并召开数十次案件评审会和两次公开听证会,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信访局、政府法制办、律师界、基层群众代表等几十人,均被邀请参加了案件的评审或参加了公开听证,2012年12月市国土局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再次举行大型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了杨关义的陈述和意见,并再次对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审核,认为杨关义所提的要求判定杨锁占地为违法占地从新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市国土局对误工费、委托费进行国家赔偿等诉求均为无理要求,且本次的公开听证会为最终意见。尽管如此,杨关义就宅基地纠纷继续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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