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以未利用地开发为重点,不占或少占耕地,开辟建设用地新空间,促进兰州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目前,兰州市已在城关区九州经济开发区、青白石街道片区,安宁区沙井驿,榆中县大青山,皋兰县忠和镇盐池村等开发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1.5万亩。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显示,兰州市有未利用地7618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7.74%,其中一部分位于城市周边,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适宜开发为建设用地,开发后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为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从2007年起,兰州市加快未利用地开发步伐,积极向国家申报项目。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包括甘肃在内的全国11个省份开展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兰州市被列为主要试点市。兰州市认真编制专项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部专家评审。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同意甘肃省先行试点30平方公里,其中白银市10平方公里、兰州新区10平方公里、兰州北部新城区域10平方公里,兰州市已经将该区域纳入第4版城市新规划中。
据了解,兰州市将进一步加大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力度,围绕主城区拓展空间,在兰州新区、主城区与兰州新区连接带、兰白经济圈节点城镇、北部新城区等区域开发建设,建成集保障发展、保护耕地、保护生态为一体的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验区。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