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下发《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地质灾害在内的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包括军队和武警以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等省直部门在内共41家单位和部门为省减灾委成员单位。
《预案》要求,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建立大型避难场所,86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建立中型避难场所,易灾多灾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建综合性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开展对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
《预案》明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地灾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地灾灾情、险情调查,分析论证地灾成因、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协助开展抢险救灾;负责地灾应急治理,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负责指导、审核灾害损失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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