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 > 地方动态

青海省国土厅要求各地勘单位做好汛期安全工作

2012-08-21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康维海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主要针对各野外地质勘查、测绘等单位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厅系统人员和生产设施安全。

  《紧急通知》指出,今年全省各地雨水普遍增多,安全隐患加大。各地勘单位、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确保人员和设备设施安全度汛。要加大对汛期安全生产的领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对可能由暴雨、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对象,制定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着力加大对安全隐患工作排查治理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和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整改措施,指定责任人,规定整改完成时限,使各类问题能得到有效妥善解决。要针对汛期易引发地质灾害等特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预案演练,把提高野外地勘队伍自身防护能力作为近期安全工作重中之重,认认真真落到实处,严防走过场。(作者:康维海)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