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起至11月20日,我省将开展煤矿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其间,我省将对省内所有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逐矿逐项逐条逐一检查。凡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期内擅自组织生产的矿井、劳动用工管理不合法的矿井将被责令停工停产整顿。
此次专项行动从8月10日到11月20日,重点监察内容包括持证改造生产矿井、整合改造建设矿井、瓦斯治理基础薄弱矿井、水害治理基础薄弱矿井、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秩序、安全监管“五人小组”队伍等6项。
其中,持证改造生产矿井凡属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与建设系统相互影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组织管理混乱的;建设期内擅自组织生产的矿井,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的;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不明的;劳动用工管理不合法;井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违规承包、层层转包的矿井必须责令停工停产整顿。
按照山西省煤炭厅的要求,在本月底前各煤矿企业要进行全面自查。8月15日至11月2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煤矿进行逐矿、逐项、逐条、逐一检查。同时,8月20日至11月20日省煤炭厅和山西煤监局还将组织省级督查,对所有持证改造生产矿井进行全覆盖检查,其他矿井随机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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