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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超九成

2012-08-13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阮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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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宁化县石壁、淮土等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的溪背、大路、禾坑等村,1万亩连片的水保生态林示范片已初步建立;大田县和平溪济阳片11625亩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已完成……上半年,全市实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0.77平方公里,已完成投资2.33亿元,完成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任务的94%。

  为了确保水土流失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市以机制创新保证治理工作落实、持续、长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力量推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实施公司运作、大户承包的方式,特别是总结推广了宁化县组建县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公司的做法,有效筹集、管理、运作水土流失治理资金,增强治理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引进民间企业和专业大户进行开发性水土流失治理;积极引导农户山地经营权流转,实现集中连片治理、集约开发,对不愿进行流转的农户,积极引导其以入股分红的方式进行开发性治理,调动农户入股和管护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发布封禁管护县长令,对水土流失区进行全面封禁治理,对重度流失区以工程治理为主,对中、轻度流失区实施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分类治理;在抓好宁化、大田、清流、建宁4个省级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的同时,市里选择宁化县石壁等17个乡镇作为市级水土流失治理重点乡镇,通过抓重点县、重点乡镇,建立典型示范,带动全市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区域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起责、权、利明确,所有权与使用权明晰的管理体制,落实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和维护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实行水土流失区全面封禁要有配套措施,改燃禁柴根据当地实际实行燃料补助。组建专业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资金,加大巡山、管护力度。设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市委常委会决定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水土保持专项预算经费,目前已制定“2012年市财政1000万元水土保持专项预算经费的安排使用方案”。宁化县、大田县、清流县、沙县财政也分别安排500万元、1200万元、300万元和200万元的水土保持专项经费,以推动我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阮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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