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建设年”决策部署,按照优先保障年内动工项目、按时序分期保障、重点保障、合理核定项目用地规模、用地征转工作前移的原则,采取六项用地保障措施确保226个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立项,使用国家预留指标解决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二是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动态调度和适时调整机制。单列省级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通过年初下达、年中调剂、年末奖励追加等方式,分期分批向各市县(含农垦、先行试验区)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际使用后节余的以及超过规定期限仍未使用的用地计划指标,由省政府收回后统筹动态管理;
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区位调整、指标调剂、土地置换等多渠道保障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四是抓紧开展2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消化使用工作,拓宽建设用地空间;
五是落实精细化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对部分重点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六是积极做好省重点项目围填海造地、占用林地年度计划指标保障工作。(杨华明 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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