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自治区利用开展矿产资源秩序治理整顿的契机,加强河砂资源的开发管理工作,目前,全区已颁发河道采矿(砂)权115个,实现了河砂资源的有序开发。
广西河砂主要分布于西江、左江、右江、邕江、柳江、郁江、漓江等河流。近年来,广西加强河砂资源的开发管理工作,部分市、县出台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制定河道采砂规划,明确允许采砂的河道、开采范围,规定了禁采区,明确了河道采砂经营业主必须分别在水利、国土资源、海事部门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矿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开采。
桂林市有漓江、湘江等大小河流30多条。除漓江河道外,桂林市在河道适当设置了采矿权。目前全市在平乐县的桂江、全州县和兴安县的湘江、资源县的资江等6条河流设有采矿权,共52家。漓江河道30多家采砂点经过治理整顿已全部取缔。
崇左市各县在颁发河砂采矿许可证时都划定了可采砂范围,可采区一般为河道内距水面岸线30米的河槽中间地带(禁采区除外)。
贵港市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水利部门、航道部门划定矿区范围,划出准采区、禁采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河道采矿权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避免了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记者 陈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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