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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临时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属自然资源部采矿许可审批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审查。审查情形包括首次申请采矿许可证、变更开采区域(拟扩大或缩小开采区域内涉及资源储量或采矿工程)、变更矿种和变更开采方式。

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审查

(二)子项名称:

(三)审批类别: 其他

(四)项目编码: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油气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及勘查开采工作进展报告编写大纲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4号)。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

6.《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462)。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

8.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受理机构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决定机构

自然资源部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矿业权人或自然资源部认可的申请主体。

(二)申请事项属于自然资源部职权范围。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申请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送件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1

纸质/电子

介绍信或委托书加盖申请人公章

 

2

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编制信息及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电子

加盖申请人公章

 

3

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综合信息表

原件

1

纸质/电子

加盖申请人公章

 

4

矿产资源开采方案

原件

纸质8份/电子1份

纸质/电子

封面、扉页加盖申请人、编制单位公章

 

5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认定)文件和评审意见书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

加盖申请人公章

作为附件附在报告后。

6

包含上述应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的

电子版(光盘

 

1

 

光盘

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登录“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审查申请平台”,网址:http://zwfw.mnr.gov.cn,在线填写《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编制信息及承诺书》《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综合信息表》并提交。申请人在线填写后,需将《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编制信息及承诺书》《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综合信息表》下载打印并盖章,连同方案纸质材料和光盘一并报送至政务大厅,报送方式可采取邮寄或现场报送(涉特殊海域的开采方案仅通过现场报送)。 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1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办理基本流程

(一)接收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申请材料。符合接收条件的,出具接收回执单。不符合接收条件的,不予接受并告知理由。

(二)受理

符合审查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审查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评审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四)发送审查结果

评审完成后,政务大厅向申请人发送审查结果。


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

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查意见、现场核查、评审过程中方案修改及复核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审批结果

政务大厅向申请人发送审查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在评审单位组织的评审会议上,陈述意见、进行答辩;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审结果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部书面申请复审;

3.向自然资源部有关部门举报审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组织编制、修改矿产资源开采方案;

3.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参加评审会议。

4.在方案评审各环节报送的方案文本、图件及电子版资料,不涉及国家、军事、商业秘密,不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

咨询途径

(一)窗口、信函咨询: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二)电话咨询:4000996938

(三)电子邮件咨询:xzspzx@mail.mnr.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一)监督、投诉电话:010-66151646

(二)监督、投诉邮箱:xzspts@mail.mnr.gov.cn

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二)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网站查询审查状态和结果。

查询网站:http://zwfw.mnr.gov.cn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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