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
(二)子项名称: 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含军用)审批
(三)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四)项目编码: 00011512200201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要求 |
备注 |
1 |
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申请书 |
原件 |
5 |
纸质及电子 |
内容包括: (1)海底电缆管道的用途、使用材料及其特性;(2)精确的海底电缆管道路线图和位置表以及起止点、中继点(站)和总长度;(3)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施工时间、施工计划、技术设备,包括所用船舶的船名、国籍、吨位及其主要装备和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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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由调查勘测报告 |
原件 |
5 |
纸质及电子 |
内容包括: (1)调查概况;(2)路由海区的气象与水文动力状况;(3)路由海区的工程地质条件;(4)与该海底电缆管道工程建设和维护有关的其他海洋开发活动和海底设施;(5)有关政府机构在路由海区的开发利用规划;(6)路由条件的综合评价及其结论;(7)有关图件及其他调查资料。 路由调查勘测报告须与用海论证报告相衔接,重复内容可在路由调查勘测报告中适当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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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有关说明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2 |
纸质及电子 |
海底电缆管道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涉及利益相关者的,应提交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报告。当路由需穿越重要渔捞作业区、海洋油气开采区、军事区、锚地和海底电缆管道等并发生矛盾时,应提交利益相关者解决协议或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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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