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测绘院、呼和浩特市国威测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鑫冠规划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国盛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博世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杰科测绘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意达土地勘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赤峰远程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测新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经纬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鑫图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鸿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单位的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11号国土资源厅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电话(传真):0471—4215839
电子邮箱:nmgtcg@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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